2017-04-25来源: |
一、主办单位 苏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二、作品要求 1.logo设计须与“苏州”、“民间”、“文艺”等元素相结合。 2. logo设计应符合“简约、易懂、好记、能用”的原则,应明显区别于其他相关会标。 3.logo设计应主题鲜明,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4. logo设计应创意新颖,融入传统文化与时代特征,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凝聚力。 三、参赛作品一律提交电子稿件,JPG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5MB以下;手绘作品请扫描或翻拍,并请保证作品的清晰度。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参赛作品。请参赛者备份留存原始作品。参与者要注意保存PSD或者矢量格式文件;作品入围后须提交制作品的PSD或者矢量格式文件。参赛者可通过电话咨询活动相关信息。电话:0512-69331091,联系人:吴越晨(13862070358)。 四、参赛作品须注明参赛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法,并附上文字说明,阐明设计思路、理念和设计形象的含义。 五、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六、参赛方式本次活动主要以网络投稿方式进行。参赛者将自己拟创的作品及其诠释,以及个人信息,发送至邮箱。 邮箱地址:, qq号:2763432899 邮件主题为:民文logo 。 七、相关声明 1.参赛者向主办单位提交参赛作品并入围相关奖项,视为参赛者接受主办单位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主办单位独家所有。主办单位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参赛者可保留署名权)。 2.主办单位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主办单位同意,包括参赛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3.主办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参赛者同意。 4.主办单位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主办单位所有。 5.主办单位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应征作品参赛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其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6.应征作品参赛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主办单位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7.若应征作品一旦被发现存在任何版权纠纷,责任由参赛人负责,所获奖金和证书一律退回主办单位。 8.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参赛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9.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问题拥有最终解释权。 八、投稿截止日期自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止。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 1名 奖金3000元 二等奖 2名 奖金1000元 三等奖 3名 奖金300元(均为税后) 本次大赛将按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公示与公布。经评定的获奖logo设计,在“苏州文学艺术网”“苏州民间文艺网”公示、公布。
苏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2017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王洁 |